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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时候我是姐姐的“粉丝”,她那头发向后一甩、面孔朝天的神态永远刻在我的脑海里。她年长我四岁,并不屑于和我这个小不点儿在一起。她的头发柔软顺滑,带着点天生的自来卷儿。妈妈说她生来胎发茂盛,所以一直舍不得剪,直到上学后忙了,才第一次剪成短发。我记得,有一段时期妈妈将她的头发烫成了大卷儿的披肩发,配一只红色的、带有蝴蝶结的塑料发夹,特别洋气。
很长时间里,我对姐姐充满了小女孩对大女孩的依恋与仰慕,常常会情不自禁地挨在她身旁,用手摆弄她的头发,一缕缕发丝在手指间穿过,仿佛油滑的小鱼儿。
那是我对头发着迷的最初动力:手指对头发的缠绕显示了一个人和另一个人的亲密关系,因为对我来说,能上前摆弄姐姐头发的机会并不多,如果她哪天心情大好,竟提出要为我梳个头、编个辫子,那就是我最快乐的事情。我通常会提出要个“虾爬子式”(就是从头顶的一侧开始编麻花辫,沿整个头外侧编上一圈),因为这个发式最复杂,需要的时间长。闭上眼睛,感觉到姐姐细细的手指划过头皮,挑起一缕缕头发,然后把它们紧紧地编在一起,有些痛,但对我来说是种享受。我的头发又硬又短,编完以后并不好看,头发梢总是从辫子中立出来,倒真的像虾爬子的脚一样,毛须须的。但我仍然会顶在头上一整天,直到头发一点点散掉。
和姐姐相反,我从小就是短发,永远和一帮男孩子一起爬墙上树,风风火火。不知道是短发塑造了我的“假小子”性格,还是我的性格只适合短发。这种情况直到我上大学后才有所改观。上学的第一天,姐姐就告诉我,一定要在军训时把头发留长,因为妈妈不可能定时为我剪头发了。第一个暑假,当我披着一头直直的长发回家,几乎所有的人都觉得我变了,变得女性了,漂亮了。这终于唤起我对自己头发的关注,它是这么的好,披在肩头是一种温存,盘在脑后是一种妩媚,可以随意绑成马尾,也可以拧成两根麻花。我所在的学校里大部分是女生,离不了的话题之一就是头发。我们在不断的交流与实践中学会用头发表现“风情”。宿舍里一个女孩子约会之前,其他人会担当发型设计师和理发师。我曾经在同伴的帮助下,头顶一脑袋的编辫儿睡了一宿,第二天打开就是最时髦的披肩卷发。我的性格似乎也在长发的日子中改变,至少没人再说我是“假小子”。
有时候,我觉得,单是头发的样式,便几乎成为一个人的代言,每一次变化都意味着一场新生,它和身体、心情、性格相辅相成,它在生命的每个场合深入浅出。头发是我们身上的一部分,与我们连为一体,修饰面庞,显示气质。试想蒙娜丽莎如果是个光头,还会不会像现在这样流芳百世?而有时,头发似乎独立于人体之外,难以弄出我们想要的形状,西方谚语中用“好头发日”与“坏头发日”来形容它的无常。当我们心怀期待,在理发店坐定,任由理发师的剪子在发间游走,或将头发一缕缕抹上药水,卷在发筒上,套上塑料帽,那种体验妙不可言,仿佛是在梳理过往的时光,把旧日的一切清除或重整。上帝赐予人类头发,似乎就是为了让人,尤其是女人在其上大做文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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