狂欢时代-生活在明朝
  2007年5月号
  撰文/陈宝良
摄影/赵钢
编辑/艾绍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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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代苏州园林艺术和技巧都在全国领先,苏州现存的园林代表当时的最高水平,
堪称造园艺术的代表作。
 

  明朝是一个人们追新求精的时代 。民众对丰富世俗生活的追求花样百出;士人对内在心性的修养更加细腻 。尽管奢靡之风泛滥显得有点「反道乱德」,但是这种对传统的叛逆 ,总体上是与世界性的近代化历程桴鼓相应的。

  朱元璋建立明帝国之后,倡导俭朴生活。然而没多久,这种状况就发生了变化,最直接的反映就是商业繁荣,城市生活丰富多彩,人们不屑于以圣贤为冠冕的教条,憎恶灭没真性情欺世盗名的假道学,拜金、纵欲,追求个性自由,厌常喜新,出现了日新一日的流行时尚。
   明初洪武元年(1368)的某一天,都城南京,风和日丽。一群不知深浅的军人、城市游民,将靴子的高帮截短,并用金线作装饰,足蹬短靴,穿着鲜艳华丽的服装,聚在一起,蹴鞠玩耍。突然,街上蹿出一帮公人,一把铁链,将这些人锁住,带到五城兵马司。经上报朝廷,这些人均被卸了脚。
   朱元璋建国安邦之初,恢复唐代的衣冠制度,不同等级的人的服饰,不能混同。无论服饰怪异,还是在街上游戏,均会被治以重罪。南京街头的那一群倒霉蛋,图一时兴致,触犯朝廷大法而被砍了脚,付出的代价实在是太大了。
   那些人如果晚生若干年,他们的脚也不至于被卸掉。万历年间,一位闲居乡间名叫李乐的官员,进了一趟城,突然惊奇地发现,满街走动的生员秀才们,全是红丝束发,嘴唇涂抹红色脂膏,脸上抹着白粉,还用胭脂点缀;身穿红紫一类衣服,外披内衣,一身盛妆艳丽若妇人。李先生感慨万千写诗道:“昨日到城郭,归来泪满襟。遍身女衣者,尽是读书人。”李先生实在是有点大惊小怪,明代的服饰等级制度自创立起就不断有人违例穿戴,到永乐年间更是时有所见,北京出现越礼戴“圆帽匦头”的人。成化以后,服饰式样翻新,不分男女,面料也日渐奢华,官方的服饰禁令已是烂倒至极,人们的穿戴不仅敢于僭礼越分,而且争奇斗艳出现令时人惊骇的现象,以至于被称为“服妖”。
   “服妖”的服饰突出的就是一个“奇”字,男女错位,男穿女服,女着男装。富家公子服装“大类女妆,巾式诡异”,妇人衣服却如文官,裙则如武官。南京妇女衣饰,在嘉靖、隆庆(1522—1572)年间,还是十多年一变。自万历(1573—1619)以后,首髻之大小高低,衣袂之宽狭修短,花钿之样式,漂染之颜色,以及鬓发之饰,履綦之工,则是不到两三年,就淘汰旧式样,流行新式样,而妓女的衣之短长、袖之大小的随时变易,当时有“时世装”之称,亦即今之时装。
   由于紫禁城的特殊地位,皇宫内后妃宫女的“宫装”始终与命妇及民间妇女保持一定距离,无论面料还是裁制式样,均自有特色,通称“宫样”。洪武时期,马皇后服用俭朴,为六宫表率。自明中期以后,宫中服饰已习奢侈,花样翻新不胜枚举。苏州在明代一直领导着天下时尚的潮流,苏州的服装样式被称为“苏样”。明宫后妃宫女均来自民间,服饰很大程度受民间影响,尤其是“苏样”的熏染。如崇祯时周皇后原籍苏州,田贵妃居扬州,都习用“苏样”服饰。
   朱元璋恢复汉唐衣冠,有一种民族意识的反映,但是到了弘治年间,北京居民崇尚“胡风”,每到冬天,男子一概顶戴貂狐之皮制成的高顶卷檐“胡帽”,女子则披戴貂皮裁制的尖顶覆额“昭君帽”,这些显然都无关民族意识,更多的是一种时尚的反映。弘治末年,北京的妇女还流行用头发制成的“假头”,又称“假髻”,当时人写诗记述:“东家女儿发委地,辛苦朝朝理高髻。西家女儿发及肩,买装假髻亦峨然。”
   明代的服饰面料丰富多彩,不仅有国产的棉布、葛布、麻布、丝绸、毛织物,而且产自琉球、日本的兜罗绒,产自荷兰、暹罗的西洋布也随着海外贸易源源传入。在北京,马尾也成了制裙的材料,以至于京城中的马尾多被人割去,成为地方一害。此外,北方流行“兽服”,用貂、狐裘皮制衣,南方则有“鸟衣”,用天鹅绒等鸟布制衣,雨淋不湿,称为“鱼纱”“雨缎”。

  明朝初期,人人自食其力,民间百姓所从事的职业,主要是耕、读二业,服饰、饮食也相当俭朴。当时的读书人穿戴不过布衣衫裤、赤手芒鞋而已。宾客之间往来,仅仅只有四五道蔬菜,外加一道肉菜,这已经算是比较奢华的宴会了。自中期以后,家庭宴会慢慢变得奢侈起来。士大夫家庭开设家宴时,不但水陆毕陈,而且专用金玉所制的名贵器皿。不但如此,宴会还必须招来一些舞姬俊童,以此侑酒。
   万历年间,北京一个士大夫的家常宴会。席间宾朋满座,高谈阔论。席上杯盘错致,味尽水陆,庖厨之精,令人叹赏。小唱拨弦弄丝,唱着山歌野调,在旁侑酒,煞是尽兴惬意。宴会已到了高潮,接下来就是上两道压轴的名菜,一道是火炙鹅,另一道是活割羊。所谓火炙鹅,就是将鹅罩在铁笼里,先让它饮下椒浆,直接在火上烧烤,毛尽脱落,鹅未死,肉已熟了。而活割羊,就是从活羊身上割取羊肉,用火烧烤,肉已割尽,羊尚未死。城居士大夫为了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,不惜标新立异,别出蹊径,残杀物命,暴殄天物。
   传统中国社会有一种最为流行的说法,叫做“开门七件事,柴米油盐酱醋茶”。这开门七件事,在明代城市大众日常生活中仍然占据着重要的位置。但是,在明代城市生活中,基本的物质生活得到满足、闲暇时间日增的前提下,人们的日常生活也在悄悄地发生一些转变。新名词的出现,就是一种新生活的反映。而这种新生活,可以归纳为“新开门七件事”。这新开门七件事的享受者非一般城市居民,而是有雄厚财力基础的士大夫与商人,但确实也渗透到当时大众的生活之中。何谓“新开门七件事”?简言之,就是谈谐(即说笑话)、听曲、旅游、博弈、狎妓、收藏(包括书籍、古董、时玩)、花虫鱼鸟。其中既有大众百姓逗闷的乐子,也有文人士大夫打发闲暇的雅趣。说白了,就是生活的享乐化与艺术化。

  …………

(完整内容请阅读《华夏地理》2007年5月号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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